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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

本所介紹

  • 發布日期:115-05-18
  • 更新日期:115-05-21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研究所
陽明交通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是國內資訊教育的重點大學,舉凡資訊科技的硬體或軟體、理論或應用,皆可在各系所找到其發展的軌跡。資訊管理學域早自民國七十年左右,即已經是資訊工程、資訊科學、管理科學、工業工程等等系所教學研究領域的一部份。陽明交通大學有感於資訊管理已發展成重要的學域,於是在民國七十六年於管理學院內籌設研究所。
  民國七十八年奉准招收第一屆碩士班研究生,為國內率先成立的資訊管理研究所。並於民國八十二年奉准籌設博士班,民國八十三年奉准招收第一屆博士班研究生。民國八十六年成立學分班,培訓企業界人才。民國八十八年成立碩士在職進修專班,讓業界人才有進修的管道,本所也朝產學合作發展。民國一0二年,配合學校系所合一政策,與資訊與財金管理學系、財務金融研究所,三系所整合,結合資訊與財金專業領域,發展全方位的系所。民國107年8月1日起調整回復為「資訊管理研究所(設碩士班、博士班)」,以資訊管理研究所名稱招生。
  • 發布日期:115-05-18
  • 更新日期:115-05-21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研究所
——–資管領域之發展願景以培養資訊與管理全方位人才為矢志,學生除擁有資訊科技能力並具備專業管理素養,最重要的是擅用資訊管理技能推動資訊科技的運用,協助企業提昇經營成效與資源、尋找優勢與機會、進行完整策略規劃。本所將秉持一貫的教學理念,透過完整的課程規劃,結合環境優勢,培養知識經濟時代之資訊管理人才。
         企業導入資訊技術且應用於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以提昇競爭力並藉此拓展國際市場,乃是時勢所趨。然而企業決勝的關鍵,在於是否能夠有效的運用與管理企業資訊及知識,因此不論是推動企業電子化、數位經濟與電子商務皆須以資訊管理為主要控制核心。電子資訊產業是我國經濟發展之關鍵性產業,為因應二十一世紀知識經濟時代,我國電子資訊產業之企業除了需要加強尖端資訊科技的研發,更需整合、運用及管理企業資訊與知識,進而產生宏遠展望與策略,以提昇國際競爭優勢。因此,培育具有資訊管理專業以及資訊系統整合管理實務人才是發展知識經濟所不可或缺的。
         資管領域的發展方向,主要特色為 「資訊(IT)」、「組織(Organization)」與「社會(Society)」領域的創新結合,以資訊科技提升企業營運效率並創造資訊科技之經濟價值,強調運用資訊技術(IT)於各領域之資訊與知識的有效管理與應用,讓資訊的管理更有成效,並創造資訊與知識價值。本所發展方向,包括電子商務與企業智慧、知識管理與資訊策略、資訊網路與企業系統、以及運籌管理與最佳化。
         資管領域之授課內容除企業管理相關領域以及資訊管理專業知識外,也強調運用IT技術於資料、資訊、知識上的價值管理,並強調對資料、資訊與知識之處理成效改善與加值之研究。在知識的教育方面,資管領域將重視基本學科的教育,秉持各大學資管學生培育之相同信念,兼重管理學域的知識及資訊應用與創新的技能。教育目標在於培育有道德、守法律、重倫理、具備資訊應用與創新能力、有管理學養的資訊管理人才。培養學生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溝通技巧與倫理品德。透過獨立的研究能力,培養學生有效整合資訊技術與管理的知識與能力,設計與實作企業經營方案的資訊能力,有效提供組織與管理上對於資訊與決策之支援,並藉由資訊科技智慧應用達成組織營運目標。
  • 解決問題的能力、溝通技巧與倫理品德。
  • 獨立研究的能力。
  • 量化分析能力:
  • 運用最佳化方法與統計相關知識於問題之分析與解決。
  • 資訊系統設計與管理能力:
  • 管理資訊系統設計、資料庫管理、網路管理與維謢、軟體設計與資訊安全。
  • 知識管理與決策支援:
  • 整合資訊科技與應用領域知識提供決策支援。
  • 發布日期:115-05-18
  • 更新日期:115-05-21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研究所
  1. 由國道1號95A新竹交流道(新竹/竹東)下高速公路,並由「光復路」出口往「新竹」方向匝道行駛。
  2. 由北部南下前來者,請沿「大學路」指標左轉進入大學路。
  3. 沿著大學路行進即可看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入口。
  4. 進入大門通過警衛亭後立刻左轉,行駛約1公里即可見右手邊為「管理二館」,左手邊為「土木結構大樓」。
  5. 車輛請沿環校道路「外緣」或停車場停放。
  6. 所上辦公室位於管理二館三樓MB302。
  • 發布日期:115-05-18
  • 更新日期:115-05-21
  • 發布單位:資訊管理研究所
本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參考本校個人資料保護暨資訊安全宣言

 
本所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範,採取適切之個人資料保護暨資訊安全維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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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將盡力維護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為正確且最新之狀態,並避免 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受到其他侵害,同時加強本校相關設 備安全及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以保護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
本所將尊重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所行使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及請求刪除,並依個資法相關規定迅速回應當事人。
本所將致力提升個人資料保護之安全意識與強化各項資訊安全管理措施,每年不定期辦理個人資料保護與資訊安全之教育訓練或認知宣導。
本所訂定個人資料保護與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作業規範,持續發展及實施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工作,以確保政策得以落實。
本所於委託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時,應妥善監督受託單位,明訂個人資料安全保護責任及保密等規定,並列入契約,要求受託單位遵守並定期予以查核。
本宣言由個人資料保護暨資訊安全推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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