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修課規定 招生訊息 | 甄試入學 | 考試入學 | 修課規定 | 課程總覽 | 修業規章 | 授予學位 選修課程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畢業學分數30學分 先修課程 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資料結構、線性代數,以上五選四(申請抵免:入學後第一學期結束前提出) 須修畢方可以畢業不計入畢業學分 必修課程 資訊系統論文研討 / 企管資訊論文研討(2小時/1學分)依照學號單號、雙號分為兩班,選課時務必加選 必修4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 本所必選修課程 由三大類課程選修,須符合1.需修習至少二大類 2.四位不同專任教師之課程3.六門課程 16-18學分 選修課程 選修本所、外所課程 個別研究(3學分/限碩二選修)選修本所、外所課程 12-14學分 歷年修課規定 113學年資管碩士生入學適用之修課規定 112學年資管碩士生入學適用之修課規定 111學年資管碩士生入學適用之修課規定